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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徐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中心实施的徐州市区污水管网提质增效一期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市财政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施工6、7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徐州市通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徐州市区。
(2)工程总投资4482万元。
(3)工程建设内容:泰山路(凤鸣路至解放路)、王陵路(苏堤路至中山路)铺设雨水管、污水管,实施清污分流,全面提升现有设施效能。
(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5)计划开工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4、本次施工招标共分为2个标段,投标人可同时购买2个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参与2个标段的投标,但限中1个标段。
6标段招标内容:泰山路(凤鸣路至溢洪道)小直径顶管(微顶)施工DN400-600污水管道1.1km(含岩石顶进);顶管工作井内径3.5m、接收井内径2.59m,钢筋混凝土结构,平均深度4.5m;开挖铺设DN400-600污水管道1.1km;概算约2582万元。
7标段招标内容:王陵路(苏堤路至中山南路)小直径顶管(微顶)施工DN400-600污水管道1.3km;DN500-600管道顶管工作井及接收井采用直径2.59m钢筒(壁厚20mm)、DN400管道接收井采用直径2.09m钢筒(壁厚20mm),平均深度8m;概算约1900万元。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本单位注册的,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
(3)业绩要求:
施工6标段:投标人自2015年9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城区排水管网工程,且含有与本次招标内容相类似的顶管工程,主要为顶管工作井与接收井的结构和尺寸、小直径(微)顶管的施工工艺;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原件、合同协议书原件、完工(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或验收证书)复印件为准,三者必须同时具备,如以上材料无法反映具体工程建设内容,则须另行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原件。
施工7标段:投标人自2015年9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800万元的城区排水管网工程,且含有与本次招标容相类似的顶管工程,主要为顶管工作井与接收井结构和尺寸、小直径(微)顶管的施工工艺;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原件、合同协议书原件、完工(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或验收证书)复印件为准,三者必须同时具备,如以上材料无法反映具体工程建设内容,则须另行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原件。
(4)投标申请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电子)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出)、保险电子保函。
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无需到公共资源中心换开收据,开标时只需提交投标保证金电汇回单复印件。
(2)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未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的,需携带企业基本存款账户承诺书原件(请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http://218.3.177.168/xzwebnew/zbcadzjms/)至政务服务中心二楼F厅9号窗口备案(如不明确,请拨打9号窗口电话:******咨询),登记完成后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3)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6标段:叁拾万元整,7标段:贰拾万元整。
开户行:江苏银行徐州新城区支行
账户号:60090************
开户名: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递交履约担保后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结束次日起,至中标公示结束之日止。
(5)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
投标申请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在交易系统中使用银行电子保函的除外),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
(6)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在开标时将银行保函原件质押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开具保函收据(在交易系统中使用银行电子保函的除外)。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在签订合同并递交履约担保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
(7)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8)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按要求到账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9)如采用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函形式按以下要求办理:
1)电子保函按照“一标段一保函”的原则。
2)电子保函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完成。
3)使用保险电子保函投保人申请退保时,将按照原路返回至其账户中(具体办理流程详见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金融综合服务平台网站)。
(10)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7、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0年9月18日至2020年9月30日。
(1)本工程实行电子招投标,请投标申请人办理CA证书后(办理指南网址:******),于2020年9月30日16时前登陆《徐州市水利项目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218.3.177.169/xzslhy/”)自行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且携带原件到徐州市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徐州市水务局637室,电话:******、******)进行审核;
(2)凡有意向的投标人在信息资料库资料审核合格后登录《徐州市水利项目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操作完成网上报名程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9时00分至2020年9月30日17时30分;
(3)本工程招标文件经网上支付成功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壹仟壹佰元整/标段(含100元平台使用费),标书售后不退。
8、本工程开标时间:2020年10月20日10时00分,开标地点:徐州市政务服务中心。
9、本工程执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10、招标人地址: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徐州市水务局
联系人:薛振宁 电话:******
11、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徐州市水务局227室
联系人:王云涛 电话:******
徐州市通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