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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原县安曲镇下哈拉玛村、夺龙村、哈拉玛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标段□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原县安曲镇下哈拉玛村、夺龙村、哈拉玛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已由红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红发改行审(2020)3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红原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2020年脱贫攻坚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红原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划分: 施工一个标段
2.2 建设地点:红原县安曲镇下哈拉玛村、夺龙村、哈拉玛村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 下哈拉玛村入村主干路两侧带状绿化、村内广场及村委会绿化,共计绿化面积34750平方米,入口设标志牌1座;哈拉玛村2条村内道路两侧带状绿化、村内广场及村委会绿化,共计绿化面积22978平方米,排水沟渠化45米;夺龙村6条村内道路两侧带状绿化及村委会绿化,共计绿化面积24662平方米,排水沟渠化195米。
2.4 招标范围:施工
2.5计划工期(或服务期限):120日历天 开工日期:2020年 7月 竣工日期2020年10月
2.6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注册地要求:□在阿坝州范围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能力。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4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 个标段。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设计适用)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 06 月 2 日 00:00 至 2020年 06 月 6 日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下载需缴纳系统使用费150.00元。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 年 06 月 23 日 10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阿坝州工程建设项目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红原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同元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司
地 址:红原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成都市龙泉驿区同安阳光城商业世界B栋3楼315-316号
邮 编:623400 邮 编:610000
联 系 人: 吴先生 联 系 人:罗先生
电 话: ****** 电 话:******
传 真: / 传 真:******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账 号: /
2020 年 06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