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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一、中德(缙云)绿色生态产业孵化园工程一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批准文号为缙发改园【2020】8号,资金来源财政和公司统筹安排,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浙江丽缙五金科技产业开发有限公司,现采用公开招标,择优选择监理单位。杭州好邦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工程概况:中德(缙云)绿色生态产业孵化园工程一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由标准厂房、市政配套道路等组成,总用地面积约 250 亩,其中标准厂房约 40 亩,市政道路约 210 亩。标 准厂房部分由生产厂房和研发车间组成,其中生产厂房地上3 层,高 23.05 米,研发车间为地上 4 层,局部地下 1 层,高 23.15 米,用地面积为 26802 平方米,建筑面积为 54506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 54123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 383 平方米;市政配套道路部分包含杭川路(宅塘路-教工西路)、教工西路和苍岭路(宅塘路-教工西路)、新兴路(宅塘路-教工西路)、宅塘路(苍岭路-苍兴路)等,道路总长度约 4.9 公里,宽度 24 米~42 米。建设内容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室外配套工程、附属工程、市政配套道路工程及场地平整工程。项目总投资估算约27085万元。
三、本次项目招标共分一个标段,中德(缙云)绿色生态产业孵化园工程一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所有工程内容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但不仅限于施工阶段到保修阶段的质量监督、进度控制、造价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档案资料的管理、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对完成工程量的审核、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等。
四、投标申请人条件:
1.监理企业资质等级:具有建设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和市政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工程监理企业;
2.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在投标单位注册。
3.投标人或项目总监“被行政监督限制参与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或总监理工程师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或总监理工程师有2个及以上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但不在同一个单位注册或登记的,或监理班子人员未在投标单位交纳养老保险的,谢绝参加该项目投标,提供虚假证件的,没收投标保证金,并上报建设局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4.省外企业参加投标的还需办理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手续,未办理的拒绝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2020年9月18日起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登录系统下载。
3. 未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缙云)→办事指南”栏目进行查看。主体库注册咨询电话:******;CA锁办理咨询电话:****** ******。
4.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六、投标文件递交
1.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传输提交至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2.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七、本工程不接受挂靠,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同意项目监理组人员(总监理工程师除外的监理组人员)不得在其他工程任职或投标,投标人所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丽水市行政区域范围外不得有在建或预中标项目。
招标人:浙江丽缙五金科技产业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好邦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缙云县壶镇镇聚贤路19号 地 址:缙云县紫薇花园1幢1单元四楼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人:胡记纲
电 话:****** 电 话:******